译文
富家的子弟不会饿死,清寒的读书人大多贻误自身。
韦大人你可以静静地细听,我把自己的往事向你直陈。
我在少年时候,早就充当参观王都的来宾。
先后读熟万卷书籍,写起文章,下笔敏捷好像有神。
我的辞赋能与扬雄匹敌,我的诗篇可跟曹植相近。
李邕寻求机会要和我见面,王翰愿意与我结为近邻。
自以为是一个超异突出的人,一定很快地身居要津。
辅助君王使他在尧舜之上,要使社会风尚变得敦厚朴淳。
平生的抱负全部落空,忧愁歌吟,决不是想优游退隐。
骑驴行走了十三年,寄食长安度过不少的新春。
早上敲过豪富的门,晚上追随肥马沾满灰尘。
吃过别人的残汤剩饭,处处使人暗中感到艰辛。
不久被皇帝征召,忽然感到大志可得到展伸。
但自己像飞鸟折翅天空坠落,又像鲤鱼不能跃过龙门。
我很惭愧,你对我情意宽厚,我深知你待我一片情真。
把我的诗篇举荐给百官们,朗诵着佳句,夸奖格调清新。
想效法贡禹让别人提拔自己,却又难忍受像原宪一样的清贫。
我怎能这样使内心烦闷忧愤,老是且进且退地厮混。
我要向东奔入大海,即将离开古老的西秦。
我留恋巍峨的终南山,还要回首仰望清澈的渭水之滨。
想报答你的“一饭之恩”,想辞别关心我的许多大臣。
让我像白鸥出现在浩荡的烟波间,飘浮万里有谁能把我纵擒?
注释
⑴纨绔:指富贵子弟。不饿死:不学无术却无饥饿之忧。儒冠多误身:满腹经纶的儒生却穷困潦倒。这句是全诗的纲要。《潜溪诗眼》云:“此一篇立意也。”
⑵丈人:对长辈的尊称。这里指韦济。贱子:年少位卑者自谓。这里是杜甫自称。请,意谓请允许我。具陈:细说。
⑶“甫昔”两句,是指公元735年(开元二十三年)杜甫以乡贡(由州县选出)的资格在洛阳参加进士考试的事。杜甫当时才二十四岁,就已是“观国之光”(参观王都)的国宾了,故白“早充”。“观国宾”语出《周易·观卦·象辞》:“观国之光尚宾也”。
⑷破万卷:形容书读得多。如有神:形容才思敏捷,写作如有神助。
⑸扬雄:字子云,西汉辞赋家。料:差不多。敌:匹敌。子建:曹植的字,曹操之子,建安时期著名文学家。看:比拟。亲:接近。
⑹李邕:唐代文豪、书法家,曾任北海郡太守。杜甫少年在洛阳时,李邕奇其才,曾主动去结识他。王翰:当时著名诗人,《凉州词》的作者。
⑺挺出:杰出。立登要路津:很快就要得到重要的职位。
⑻尧舜:传说中上古的圣君。这两句说,如果自己得到重用的话,可以辅佐皇帝实现超过尧舜的业迹,使已经败坏的社会风俗再恢复到上古那样淳朴敦厚。这是当时一般儒者的最高政治理想。
⑼“此意”两句是说,想不到我的政治抱负竟然落空。我虽然也写些诗歌,但却不是逃避现实的隐士。
⑽骑驴:与乘马的达官贵人对比。十三载:从公元735年(开元二十三年)杜甫参加进士考试,到公元747年(天宝六载),恰好十三载。旅食:寄食。京华:京师,指长安。
⑾主上:指唐玄宗。顷:不久前。见征:被征召。歘然:忽然。欲求伸:希望表现自己的才能,实现致君尧舜的志愿。
⑿青冥却垂翅:飞鸟折翅从天空坠落。蹭蹬:行进困难的样子。无纵鳞:本指鱼不能纵身远游。这里是说理想不得实现,以上四句所指事实是:公元747年(天宝六载),唐玄宗下诏征求有一技之长的人赴京应试,杜甫也参加了。宰相李林甫嫉贤妒能,把全部应试的人都落选,还上表称贺:“野无遗贤”。这对当时急欲施展抱负的杜甫是一个沉重的打击。
⒀“每于”两句是说,承蒙您经常在百官面前吟诵我新诗中的佳句,极力加以奖掖推荐。
⒁贡公:西汉人贡禹。他与王吉为友,闻吉显贵,高兴得弹冠相庆,因为知道自己也将出头。杜甫说自己也曾自比贡禹,并期待韦济能荐拔自己。难甘:难以甘心忍受。原宪;孔子的学生,以贫穷出名。
⒂怏怏:气愤不平。踆踆:且进且退的样子。
⒃东入海:指避世隐居。孔子曾言:“道不行,乘桴浮于海。”(《论语》)去秦:离开长安。
⒄报一饭:报答一饭之恩。春秋时灵辄报答赵宣子(见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),汉代韩信报答漂母(见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),都是历史上有名的报恩故事。辞大臣:指辞别韦济。这两句说明赠诗之故。
⒅白鸥:诗人自比。没浩荡:投身于浩荡的烟波之间。谁能驯:谁还能拘束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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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杜甫困守长安十年时期所写下的求人援引的诗篇中,要数这一首是最好的了。这类社交性的诗,带有明显的急功求利的企图。常人写来,不是曲意讨好对方,就是有意贬低自己,容易露出阿谀奉承、俯首乞怜的寒酸相。杜甫在这首诗中却能做到不卑不亢,直抒胸臆,吐出长期郁积下来的对封建统治者压制人材的悲愤不平。这是他超出常人之处。
诗人主要运用了对比和顿挫曲折的表现手法,将胸中郁结的情思,抒写得如泣如诉,真切动人。这首诗应该说是体现杜诗“沉郁顿挫”风格的最早的一篇。
诗中对比有两种情况,一是以他人和自己对比;一是以自己的今昔对比。先说以他人和自己对比。开端的“纨袴不饿死,儒冠多误身”,把诗人强烈的不平之鸣,像江河决口那样突然喷发出来,真有劈空而起,锐不可当之势。在诗人所处的时代,那些纨袴子弟,不学无术,一个个过着脑满肠肥、趾高气扬的生活;他们精神空虚,本是世上多余的人,偏又不会饿死。而像杜甫那样正直的读书人,却大多空怀壮志,一直挣扎在饿死的边缘,眼看误尽了事业和前程。这两句诗,开门见山,鲜明揭示了全篇的主旨,有力地概括了封建社会贤愚倒置的黑暗现实。
从全诗描述的重点来看,写“纨袴”的“不饿死”,主要是为了对比突出“儒冠”的“多误身”,轻写别人是为了重写自己。所以接下去诗人对韦济坦露胸怀时,便撇开“纨袴”,紧紧抓住自己在追求“儒冠”事业中今昔截然不同的苦乐变化,再一次运用对比,以浓彩重墨抒写了自己少年得意蒙荣、眼下误身受辱的无穷感慨。这第二个对比,诗人足足用了二十四句,真是大起大落,淋漓尽致。从“甫昔少年日”到“再使风俗淳”十二句,是写得意蒙荣。诗人用铺叙追忆的手法,介绍了自己早年出众的才学和远大的抱负。少年杜甫很早就在洛阳一带见过大世面。他博学精深,下笔有神。作赋自认可与扬雄匹敌,咏诗眼看就与曹植相亲。头角乍露,就博得当代文坛领袖李邕、诗人王翰的赏识。凭着这样卓越挺秀的才华,他天真地认为求个功名,登上仕途,还不是易如反掌。到那时就可实现梦寐以求的“致君尧舜上,再使风俗淳”的政治理想了。诗人信笔写来,高视阔步,意气风发,大有踌躇满志、睥睨一切的气概。写这一些,当然也是为了让韦济了解自己的为人,但更重要的还是要突出自己眼下的误身受辱。从“此意竟萧条”到“蹭蹬无纵鳞”,又用十二句写误身受辱,与前面的十二句形成强烈的对比。现实是残酷的,“要路津”早已被“纨袴”占尽,主观愿望和客观实际的矛盾无情地嘲弄着诗人。诗中写了诗人在繁华京城的旅客生涯:多少年来,诗人经常骑着一条瘦驴,奔波颠踬在闹市的大街小巷。早上敲打豪富人家的大门,受尽纨袴子弟的白眼;晚上尾随着贵人肥马扬起的尘土郁郁归来。成年累月就在权贵们的残杯冷炙中讨生活。不久前诗人又参加了朝廷主持的一次特试,谁料这场考试竟是奸相李林甫策划的一个忌才的大骗局,在“野无遗贤”的遁辞下,诗人和其他应试的士子全都落选了。这对诗人是一个沉重的打击,就像刚飞向蓝天的大鹏又垂下了双翅,也像遨游于远洋的鲸鲵一下子又失去了自由。诗人的误身受辱、痛苦不幸也就达到了顶点。
这一大段的对比描写,迤逦展开,犹如一个人步步登高,开始确是满目春光,心花怒放,那曾想会从顶峰失足,如高山坠石,一落千丈,从而使后半篇完全笼罩在一片悲愤怅惘的氛围中。诗人越是把自己的少年得意写得红火热闹,越能衬托出眼前儒冠误身的悲凉凄惨,这大概是诗人要着力运用对比的苦心所在。
从“甚愧丈人厚”到诗的终篇,写诗人对韦济的感激、期望落空、决心离去而又恋恋不舍的矛盾复杂心情。这样丰富错杂的思想内容,必然要求诗人另外采用顿挫曲折的笔法来表现,才能收到“其入人也深”的艺术效果。在坎坷的人生道路上,诗人再也不能忍受像孔子学生原宪那样的贫困了。他为韦济当上了尚书左丞而暗自高兴,就像汉代贡禹听到好友王吉升了官而弹冠相庆。诗人十分希望韦济能对自己有更实际的帮助,但现实已经证明这样的希望是不可能实现了。诗人只能强制自己不要那样愤愤不平,快要离去了却仍不免在那里顾瞻俳徊。辞阙远游,退隐江海之上,这在诗人是不甘心的,也是不得已的。他对自己曾寄以希望的帝京,对曾有“一饭之恩”的韦济,是那样恋恋不舍,难以忘怀。但是,又没有办法。最后只能毅然引退,像白鸥那样飘飘远逝在万里波涛之间。这一段,诗人写自己由盼转愤、欲去不忍、一步三回头的矛盾心理,真是曲折尽情,丝丝入扣,和前面动人的对比相结合,充分体现出杜诗“思深意曲,极鸣悲慨”(方东树《昭昧詹言》)的艺术特色。
“白鸥没浩荡,万里谁能驯!”从结构安排上看,这个结尾是从百转千回中逼出来的,宛若奇峰突起,末势愈壮。它将诗人高洁的情操、宽广的胸怀、刚强的性格,表现得辞气喷薄,跃然纸上。正如浦起龙指出的“一结高绝”(见《读杜心解》)。董养性也说:“篇中……词气磊落,傲睨宇宙,可见公虽困踬之中,英锋俊彩,未尝少挫也。”(转引自仇兆鳌《杜诗详注》)吟咏这样的曲终高奏,诗人青年时期的英气豪情,会重新在读者心头激荡。诗人经受着尘世的磨炼,没有向封建社会严酷的不合理现实屈服,显示出一种碧海展翅的冲击力,从而把全诗的思想性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。
此诗通篇直抒胸臆,语句颇多排比,语意纵横转折,感愤悲壮之气溢于字里行间。全诗不仅成功地运用了对比和顿挫曲折的笔法,而且语言质朴中见锤炼,含蕴深广。如“残杯与冷炙,到处潜悲辛”,道尽了世态炎凉和诗人精神上的创伤。一个“潜”字,表现悲辛的无所不在,可谓悲沁骨髓,比用一个寻常的“是”或“有”字,就精细生动得多倍。句式上的特点是骈散结合,以散为主,因此既有整齐对衬之美,又有纵横飞动之妙。所以这一切,都足证诗人功力的深厚,也预示着诗人更趋成熟的长篇巨制,随着时代的剧变和生活的充实,必将辉耀于中古的诗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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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诗作于公元748年(唐玄宗天宝七载),时杜甫37岁,居长安。韦左丞指韦济,时任尚书省左丞。他很赏识杜甫的诗,并曾表示过关怀。公元747年(天宝六载),唐玄宗下诏天下有一技之长的人入京赴试,李林甫命尚书省试,对所有应试之人统统不予录取,并上贺朝廷演出一场野无遗贤的闹剧。杜甫这时应试落第,困守长安,心情落寞,想离京出游,于是就写了这首诗向韦济告别。诗中陈述了自己的才能和抱负,倾吐了仕途失意、生活潦倒的苦况,于现实之黑暗亦有所抨击。
公元748年,韦济任尚书左丞前后,杜甫曾赠过他两首诗,希望得到他的提拔。韦济虽然很赏识杜甫的诗才,却没能给以实际的帮助,因此杜甫又写了这首“二十二韵”,表示如果实在找不到出路,就决心要离开长安,退隐江海。杜甫自二十四岁在洛阳应进士试落选,到写诗的时候已有十三年了。特别是到长安寻求功名也已三年,结果却是处处碰壁,素志难伸。青年时期的豪情,早已化为一腔牢骚愤激,不得已在韦济面前发泄出来。
今存最早的杜集(如宋王洙本、九家注本、黄鹤补注本等)版本都把此诗置于第一首。虽然现在文学史家都认为这并非杜甫最早的作品,但却公认这是杜甫最早、最明确地自叙生平和理想的重要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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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甫(712-770),字子美,自号少陵野老,世称“杜工部”、“杜少陵”等,汉族,河南府巩县(今河南省巩义市)人,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杜甫被世人尊为“诗圣”,其诗被称为“诗史”。杜甫与李白合称“李杜”,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“小李杜”区别开来,杜甫与李白又合称“大李杜”。他忧国忧民,人格高尚,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,诗艺精湛,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,影响深远。759-766年间曾居成都,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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