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鹧鸪天(寿熊左史)(宋代黄定的诗词)

标签: 鹧鸪天(寿熊左史) 黄定 宋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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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名称:鹧鸪天(寿熊左史)
作品别名:
作者:黄定
创作年代:宋代
作品出处:
文学体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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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原文编辑本段回目录

间世文章万选钱。清时平步八花砖。大开紫府瑶池宴,正是橙黄橘绿天。
金烛里,玉堂前。翰林元是武夷仙。雍容草罢明堂诏,留取天香馥寿筵。

作者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

黄定(1130-1198),字泰之,号龙屿,晚号巩溪居士。为永福县(永泰县)一都龙屿村(1958年划归福清县,建有状元府)人。乾道八年会试时,他在皇帝面试策问中,针对金兵压境、南宋偏安江南的危局,大胆建议皇上振作精神,改正过失,纠正“自喜”、“自是”等骄傲毛病,虚心倾听重臣意见。因其言词甚为恳切直爽,深受孝宗皇帝赞赏,宋孝宗乾道八年(1172)壬辰科进士第一(状元)。中状元后,于孝宗淳熙三年(1176),擢为秘书省校书郎。八年,为工部员外郎。九年,任最高学府国子监司业。淳熙十年,黄定任温州、潮州知府。在潮州任上,他关心民间疾苦,尽力铲除弊政、复苏民田,还拨官田为学田,以赡养寒士贫儒,深受潮州人民爱戴。擢为显谟阁学士,国子监祭酒。后来,黄定出知温州,为政清廉,兴利除弊,被当地士民所赞颂,据记载:“黄定为潮州守,潮南有象为害。定过其地,庵以无象名额,点画中不着人字,由是象远徙,民赖以安。”黄定离任时,百姓给他送“万民伞”,并为他建造了“贤守祠”。此后,黄定从直显谟阁任广东提举,主管广东路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。不久,升为国子监祭酒。黄定卒后归葬一都下倪山,墓穴尚在,但破败不堪。官终于广东提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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